【葵廣二手書店店員涉襲警開審 警員稱遭篤制服兼被罵「毅進仔」】
葵涌廣場一間二手書店的巴基斯坦籍店員王志輝(KHAN Adeel),去年與到場處理事件的警員發生爭執,其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以及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件編號WKCC 3817/2025,周二(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審訊。王否認襲警,控辯雙方對案發時有否出現身體接觸存在明顯分歧,案件押後至翌日續審。
控罪涉及2025年8月27日下午發生於葵涌廣場2樓C101號夏季書店外的事件。王志輝案發時22歲,報稱售貨員,持有香港身份證。控方指他當日在公眾地方大聲叫囂,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行為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他亦被指在同日同地襲擊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黃偉林。
事件源於葵涌廣場內的店舖糾紛。警方當時表示,一名男子與鄰近店舖職員因瑣事發生爭執,人員接報到場處理,其間男子拒絕合作,警員曾作出多次警告。案發過程部分被拍攝並在網上廣泛流傳,片段可見被告以廣東話與警員激烈爭論及使用粗口。
網上流傳片段中,被告曾質疑警員是否熟悉法例,又以「毅進仔」等字眼指罵警員。片段亦拍攝到雙方近距離對話,有警員要求被告冷靜,現場亦有人圍觀。警方其後拘捕被告,案件經調查後正式提出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襲警兩項控罪。
案件經多次提堂。今年3月案件再訊時,辯方曾向法庭表示,需要檢閱一支載有案發經過影片的USB,才能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並申請押後處理。案件其後進入審訊階段,司法機構公開法庭日程亦顯示,WKCC 3817/2025於9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列作審訊。
據今次審訊的庭上資料,聲稱受襲的男警作供時表示,被告案發期間曾用手指篤向其制服上「警察」字樣3次,並以「毅進仔」及粗口辱罵他。有關身體接觸成為襲警控罪的重要爭議之一。
辯方則否認控方所描述的身體接觸,指被告絕對沒有碰到警員,並表示將引用案發影片進一步盤問證人。換言之,現階段「篤制服3下」屬警員在庭上的證供,並非已經由法庭裁定為事實;被告亦否認襲警控罪。
案件發生後曾在網上引起廣泛討論。事發翌日,大批機動部隊警員及便衣探員到葵涌廣場巡邏,警方當時表示行動是因應商場前一日發生的擾亂公眾秩序事件,以維持公共秩序,並稱行動並非針對特定人士或商舖。
本案的兩項控罪需要分開理解。「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涉及被告當日大聲叫囂等行為及其是否具有或可能造成破壞社會安寧的效果;襲警控罪則涉及被告是否曾襲擊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現時案件仍處審訊階段,被告尚未被裁定襲警罪成。
隨着辯方表明會引用案發影片盤問,影片所記錄的雙方位置、動作及接觸情況,預料將成為法庭處理控辯爭議的重要材料。案件押後至9月16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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