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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熱話


【獨立記者 Boom News 爆炸頭被捕】
國安全處今日(30日)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兩名男子,其中包括網絡媒體「Boom News 爆炸頭」創辦人鄧浩榮。消息指,被捕人涉嫌發布虛假訊息並煽動他人,目前正被扣留調查。 鄧浩榮綽號「爆炸頭」,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電腦科學系,曾參與學生報工作,並於2020年創辦自媒體平台,主要透過社交網絡進行現場直播及街頭採訪。 #BoomNews #爆炸頭 #眾講台HK #Hongkongervoice


【涉嘉里酒店內強姦女子 39歲持雙程證商人獲撤控】
一名39歲持雙程證商人早前被控一項強姦罪,控罪涉及今年3月在香港嘉里酒店內一名女子。案件今日(9月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撤銷控罪,獲裁判官林希維批准,被告現時不再面對該項強姦控罪。 根據現有案件資料,被告持雙程證來港,報稱商人。控方原指控他涉嫌於2026年3月在香港嘉里酒店內強姦一名女子,其後被落案起訴一項強姦罪。 案件於9月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處理。控方在庭上提出撤銷控罪申請,裁判官林希維批准,意味針對被告的該項強姦控罪已被撤銷。 由於案件最終以撤控處理,被告並沒有就該項控罪被裁定罪成。現有可核實公開資料亦不足以確定控方撤控的具體原因,因此不應將撤控解讀為法庭經審訊後裁定被告無罪,亦不應自行推斷控方撤控涉及證據、事主意願或其他因素。 強姦屬嚴重刑事控罪,但刑事案件中,被控、審訊、定罪及撤控屬不同法律狀態。就本案而言,最新及最重要的司法進展,是控方已向法庭申請撤銷原有強姦控罪並獲批准,被告現時不再面對該項控罪。 #嘉里酒店 #九龍城裁判法院 #撤控 #強姦案 #眾講台HK #Hongkongervoice


【內地據報組專責小組向富豪追稅 部分小組「一對一」追蹤億萬富豪】
中國稅務部門據報正加強向富豪及大型企業追討稅款。彭博引述知情人士報道,當局正組建一系列專門追蹤富裕人士及徵稅的工作小組,部分小組甚至只負責一名億萬富豪,反映內地針對高淨值人士及境外資產的稅務執法力度正在增加。 報道指,有關小組並非單純由一般稅務人員組成,而是集合地方官員、稅務稽查專家,以至其他監管機構人員,追蹤相關人士的財產及稅務情況。 不過,部分中文報道對消息的轉述容易造成誤解。彭博並非報道國家稅務總局「僱用大量律師及稅務顧問」向富豪追稅,而是指中國部分超級富豪本身聘用大量律師、稅務顧問及顧問處理稅務及降低稅務負擔,當局因而需要增加專業力量應對。所謂近乎「人盯人」的情況,則是指部分專責小組據報只追蹤一名億萬富豪。 今次行動亦與中國近年加強處理居民境外所得及離岸財富的政策方向相符。中國財政部及稅務總局今年7月公布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規定,明確處理居民個人把股票、公司股權及房產等財產放入離岸信託,以及信託存續和終止時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問題。 官方解釋指出,中國居民個人原則上須就境內及境外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當局表示,部分人士過往利用設於資訊透明度較低或


【24/7 FITNESS沙田瀝源分店3更衣室藏針孔鏡頭 34歲男被控窺淫】
連鎖健身中心24/7 FITNESS沙田瀝源分店被發現有3間獨立更衣室藏有針孔攝錄機。警方經調查後在沙田拘捕一名34歲本地男子,其後暫控一項窺淫罪,案件今日(9月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警方表示,暫未發現涉案影片在網上流傳,亦暫時沒有證據顯示影片被用作販售。 警方於9月25日下午約5時接獲健身中心職員報案,指有會員在更衣室假天花發現一個以黑色膠紙黏着、帶有發光點的可疑物件。職員檢查後懷疑物件為針孔攝錄機,遂報警處理。 警員到場後搜索健身中心內的廁所及更衣室,最終在3間獨立更衣室內發現合共3部針孔攝錄機,並檢走3張記憶卡。涉事健身中心設有4間男女均可使用的獨立更衣室,每間均設獨立淋浴及更衣位置。 警方其後透過數碼法理鑑證檢查攝錄設備及記憶卡,從中取得一定數量影片,並根據相關資料鎖定一名34歲本地男子。警方於9月27日在沙田區將他拘捕,並搜查其住所,檢走電腦等電子設備作進一步調查。據多家傳媒報道,男子報稱任職地盤工作。 警方其後暫控男子一項窺淫罪。警方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未有公開涉案影片的具體數量,仍需逐一檢驗影片,以確認涉及的受害者及


【新亞副院長莊太量就「釣金龜」言論致歉 稱用詞場合欠審慎】
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副院長、經濟學系副教授莊太量,上周在新亞書院雙週會談及「伴侶經濟學」時,因簡報及演講內容涉及「女孩子釣金龜」等說法引起爭議。事隔一周,莊太量今日(29日)在社交平台發文致歉,表示早前言論未有審慎考慮用詞及場合是否適宜,對引起公眾反感、造成冒犯或不安表示歉意。 新亞書院資料顯示,第694次雙週會於9月22日舉行,由莊太量主講「如何投資人生?」。事件其後因學生在社交平台發布演講簡報照片及引述現場言論而引起關注。 流傳的簡報照片顯示,演講其中一部分談及「伴侶經濟學」,內容包括「女孩子釣金龜的成本效益」、「我建議不要找同齡的女孩子」及結識伴侶的「時間成本及風險管理」等。多家傳媒亦引述現場學生稱,莊太量曾表示「女人GPA高都無用,最後都係要釣金龜」、「女人最好唔好讀博士,因為女人青春好寶貴」等。 相關說法在校內及網上引起爭議,有學生認為言論把女性的學業、外貌及婚姻價值掛鈎,涉及性別定型及物化女性;亦有學生向校方投訴,要求莊太量道歉及校方跟進。 莊太量在事件初期接受傳媒查詢時否認有意歧視女性。他表示自己一直主張男女平等,相關內容是以經濟學


【蔡天鳳碎屍案陪審團解散 陪審員健康原因退出 周三重新遴選】
28歲名媛蔡天鳳遇害案原定周一(9月28日)在高等法院進入正式審訊階段,惟早前選出的9人陪審團因其中一名陪審員健康問題而須解散。暫委法官祁彥輝表示,該名陪審員因健康理由,並認為案件可能加劇其病情而申請退出,法庭決定解散整個陪審團,案件押後至周三重新遴選9名陪審員。 案件涉及蔡天鳳的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及前大伯鄺港傑。三人同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三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一個地下單位內謀殺蔡天鳳,並於同月21日至23日期間,在同一地點阻止合法埋葬其屍體。 三名被告均否認謀殺罪。至於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港智及鄺港傑已承認控罪,鄺球則否認,故三人的法律狀態並不完全相同。 案件上周四(24日)在高等法院進行陪審團遴選。法庭以公開抽籤形式處理,最終選出7男2女、合共9人組成陪審團。暫委法官當時向陪審員簡介案件,並提醒他們審訊期間不要自行研究案件背景、閱讀相關新聞報道或與親友討論案件,以免影響其獨立判斷。 遴選過程歷時約4小時,法庭書記先後抽出多名候選陪審員。部分候選人因英語能力、既定外遊安排、需要照顧子女或患
昔日新聞


【17歲持雙程證內地男涉長洲強姦非禮女童 控方申請撤回全部控罪】
一名持雙程證來港的17歲內地男學生,早前被指在長洲強姦及猥褻侵犯一名女童,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日(9月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表示經檢視所有證據後,主動向法庭申請撤回全部控罪。 案件編號為 ESCC2097/2026。司法日程資料顯示,案件9月14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原列控罪為強姦及猥褻侵犯。 案件於8月31日首次提堂。當時多家傳媒報道,被告為17歲男學生,持雙程證來港,在港有報稱居住地址。控罪書當時指,被告涉嫌於2026年8月1日至29日期間某日,在新界長洲山邊路一個單位內強姦女童X;另一項猥褻侵犯罪則指他涉嫌於8月29日在同一地點猥褻侵犯X。 被告首次提堂時暫毋須答辯。控方當時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公開報道提及的調查工作包括檢驗被告手機,以及取得涉及事主的相關資料和醫療報告等。 裁判官當時批准案件押後,被告則獲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返回涉案地點、須居於報稱地址、遵守宵禁令,以及定期到警署報到。 案件原定押後至11月23日再訊,不過9月14日出現重大進展


【案發時15歲、事隔逾6年被控 澳洲返港女子涉藏鐳射筆噴漆兩罪不成立】
現年21歲女子陳昫菁,被指於2019年9月8日在炮台山油街管有兩支鐳射筆及兩罐噴漆,其後離港到澳洲生活,今年返港後被起訴。案件今日(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王證瑜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項控罪均不成立。陳案發時只有15歲。 裁判官指出,案發當日的示威在金鐘、灣仔一帶發生,但陳在炮台山被截停,該處並非示威現場或附近。法庭亦考慮到陳遭截停前沒有逃走,沒有襲擊或破壞行為,亦沒有攜帶其他攻擊性物品;就其當時行為,裁判官形容她只是「喺街行」。 負責拘捕的警員供稱,陳見到警員後曾加快腳步及轉方向離開。不過裁判官拒絕接納這部分證供,指出警員較早時撰寫的書面供詞並沒有記載相關情節。審訊期間,警員亦確認當晚炮台山港鐵站外一帶沒有示威或人群聚集。 本案沒有證據顯示陳參與非法集結,而她被截停的位置與示威地點有一段距離。 同一事件另有兩名被告周子健及賴灝亨,早於2021年已被裁定相關控罪不成立,控方當時沒有提出上訴。 #眾講台HK #Hongkongervoice #反修例 #鐳射筆 #東區裁判法院 #司法


【報學歷入讀港大 雙程證內地女子被控兩罪】
一名24歲持雙程證訪港的內地女子涉嫌虛報擁有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工程學士學位,藉此成功申請香港大學工程學碩士課程及入境證,被控兩項欺詐相關罪名。案件今日(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
被告王一涵(24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及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控罪指她於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間,向香港大學職員虛假聲稱已獲UCLA工程學士學位,並因而不誠實地獲取港大提供的工程學碩士教育及教導服務。另一控罪指她於2023年4月28日為申請入境許可,在申請文件中作出虛假陳述,聲稱曾獲UCLA頒授電機工程學士學位。
裁判官林子康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9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共20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


【前警員因不誠實使用電腦改認罪 望法官判社服令】
現年36歲前警員被控於2023至2024年間,在香港仔警署不誠實取用電腦資料,今日(2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控方指,被告於2022年3月與同事發生爭執,期間激動揮舞原子筆,被同袍銬上手銬送往青山醫院治療。復工後,被告未獲授權下,進入警隊調查系統339次,查閱多宗相關案件資料,包括自身案件。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承受壓力而犯案,目的是搜集資料以作內部投訴及提出索償,並表明被告現已感後悔。裁判官高偉雄應辯方要求,將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惟質疑被告精神狀況或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案件押後至11月5日判刑,被告須繼續還押。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大學畢業,現失業靠散工維生,月入月入4,000至20,000港元。2019年確診抑鬱,2022年爭執事件加劇「情緒不穩」,計劃再進修,求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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