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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熱話


【獨立記者 Boom News 爆炸頭被捕】
國安全處今日(30日)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兩名男子,其中包括網絡媒體「Boom News 爆炸頭」創辦人鄧浩榮。消息指,被捕人涉嫌發布虛假訊息並煽動他人,目前正被扣留調查。 鄧浩榮綽號「爆炸頭」,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電腦科學系,曾參與學生報工作,並於2020年創辦自媒體平台,主要透過社交網絡進行現場直播及街頭採訪。 #BoomNews #爆炸頭 #眾講台HK #Hongkongervoice


【涉嘉里酒店內強姦女子 39歲持雙程證商人獲撤控】
一名39歲持雙程證商人早前被控一項強姦罪,控罪涉及今年3月在香港嘉里酒店內一名女子。案件今日(9月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撤銷控罪,獲裁判官林希維批准,被告現時不再面對該項強姦控罪。 根據現有案件資料,被告持雙程證來港,報稱商人。控方原指控他涉嫌於2026年3月在香港嘉里酒店內強姦一名女子,其後被落案起訴一項強姦罪。 案件於9月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處理。控方在庭上提出撤銷控罪申請,裁判官林希維批准,意味針對被告的該項強姦控罪已被撤銷。 由於案件最終以撤控處理,被告並沒有就該項控罪被裁定罪成。現有可核實公開資料亦不足以確定控方撤控的具體原因,因此不應將撤控解讀為法庭經審訊後裁定被告無罪,亦不應自行推斷控方撤控涉及證據、事主意願或其他因素。 強姦屬嚴重刑事控罪,但刑事案件中,被控、審訊、定罪及撤控屬不同法律狀態。就本案而言,最新及最重要的司法進展,是控方已向法庭申請撤銷原有強姦控罪並獲批准,被告現時不再面對該項控罪。 #嘉里酒店 #九龍城裁判法院 #撤控 #強姦案 #眾講台HK #Hongkongervoice


【內地據報組專責小組向富豪追稅 部分小組「一對一」追蹤億萬富豪】
中國稅務部門據報正加強向富豪及大型企業追討稅款。彭博引述知情人士報道,當局正組建一系列專門追蹤富裕人士及徵稅的工作小組,部分小組甚至只負責一名億萬富豪,反映內地針對高淨值人士及境外資產的稅務執法力度正在增加。 報道指,有關小組並非單純由一般稅務人員組成,而是集合地方官員、稅務稽查專家,以至其他監管機構人員,追蹤相關人士的財產及稅務情況。 不過,部分中文報道對消息的轉述容易造成誤解。彭博並非報道國家稅務總局「僱用大量律師及稅務顧問」向富豪追稅,而是指中國部分超級富豪本身聘用大量律師、稅務顧問及顧問處理稅務及降低稅務負擔,當局因而需要增加專業力量應對。所謂近乎「人盯人」的情況,則是指部分專責小組據報只追蹤一名億萬富豪。 今次行動亦與中國近年加強處理居民境外所得及離岸財富的政策方向相符。中國財政部及稅務總局今年7月公布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規定,明確處理居民個人把股票、公司股權及房產等財產放入離岸信託,以及信託存續和終止時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問題。 官方解釋指出,中國居民個人原則上須就境內及境外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當局表示,部分人士過往利用設於資訊透明度較低或


【24/7 FITNESS沙田瀝源分店3更衣室藏針孔鏡頭 34歲男被控窺淫】
連鎖健身中心24/7 FITNESS沙田瀝源分店被發現有3間獨立更衣室藏有針孔攝錄機。警方經調查後在沙田拘捕一名34歲本地男子,其後暫控一項窺淫罪,案件今日(9月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警方表示,暫未發現涉案影片在網上流傳,亦暫時沒有證據顯示影片被用作販售。 警方於9月25日下午約5時接獲健身中心職員報案,指有會員在更衣室假天花發現一個以黑色膠紙黏着、帶有發光點的可疑物件。職員檢查後懷疑物件為針孔攝錄機,遂報警處理。 警員到場後搜索健身中心內的廁所及更衣室,最終在3間獨立更衣室內發現合共3部針孔攝錄機,並檢走3張記憶卡。涉事健身中心設有4間男女均可使用的獨立更衣室,每間均設獨立淋浴及更衣位置。 警方其後透過數碼法理鑑證檢查攝錄設備及記憶卡,從中取得一定數量影片,並根據相關資料鎖定一名34歲本地男子。警方於9月27日在沙田區將他拘捕,並搜查其住所,檢走電腦等電子設備作進一步調查。據多家傳媒報道,男子報稱任職地盤工作。 警方其後暫控男子一項窺淫罪。警方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未有公開涉案影片的具體數量,仍需逐一檢驗影片,以確認涉及的受害者及


【新亞副院長莊太量就「釣金龜」言論致歉 稱用詞場合欠審慎】
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副院長、經濟學系副教授莊太量,上周在新亞書院雙週會談及「伴侶經濟學」時,因簡報及演講內容涉及「女孩子釣金龜」等說法引起爭議。事隔一周,莊太量今日(29日)在社交平台發文致歉,表示早前言論未有審慎考慮用詞及場合是否適宜,對引起公眾反感、造成冒犯或不安表示歉意。 新亞書院資料顯示,第694次雙週會於9月22日舉行,由莊太量主講「如何投資人生?」。事件其後因學生在社交平台發布演講簡報照片及引述現場言論而引起關注。 流傳的簡報照片顯示,演講其中一部分談及「伴侶經濟學」,內容包括「女孩子釣金龜的成本效益」、「我建議不要找同齡的女孩子」及結識伴侶的「時間成本及風險管理」等。多家傳媒亦引述現場學生稱,莊太量曾表示「女人GPA高都無用,最後都係要釣金龜」、「女人最好唔好讀博士,因為女人青春好寶貴」等。 相關說法在校內及網上引起爭議,有學生認為言論把女性的學業、外貌及婚姻價值掛鈎,涉及性別定型及物化女性;亦有學生向校方投訴,要求莊太量道歉及校方跟進。 莊太量在事件初期接受傳媒查詢時否認有意歧視女性。他表示自己一直主張男女平等,相關內容是以經濟學


【蔡天鳳碎屍案陪審團解散 陪審員健康原因退出 周三重新遴選】
28歲名媛蔡天鳳遇害案原定周一(9月28日)在高等法院進入正式審訊階段,惟早前選出的9人陪審團因其中一名陪審員健康問題而須解散。暫委法官祁彥輝表示,該名陪審員因健康理由,並認為案件可能加劇其病情而申請退出,法庭決定解散整個陪審團,案件押後至周三重新遴選9名陪審員。 案件涉及蔡天鳳的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及前大伯鄺港傑。三人同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三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一個地下單位內謀殺蔡天鳳,並於同月21日至23日期間,在同一地點阻止合法埋葬其屍體。 三名被告均否認謀殺罪。至於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港智及鄺港傑已承認控罪,鄺球則否認,故三人的法律狀態並不完全相同。 案件上周四(24日)在高等法院進行陪審團遴選。法庭以公開抽籤形式處理,最終選出7男2女、合共9人組成陪審團。暫委法官當時向陪審員簡介案件,並提醒他們審訊期間不要自行研究案件背景、閱讀相關新聞報道或與親友討論案件,以免影響其獨立判斷。 遴選過程歷時約4小時,法庭書記先後抽出多名候選陪審員。部分候選人因英語能力、既定外遊安排、需要照顧子女或患
昔日新聞


【黃錦輝被控醉駕危駕等4罪 $5,000保釋11月再訊】
立法會前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前副院長(外務)黃錦輝,涉及今年6月底在中大校園發生的交通事故,被控酒後駕駛、危險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以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共4項罪名。案件今日(9月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黃錦輝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 現年66歲的黃錦輝由代表律師謝偉俊陪同應訊。法庭批准他保釋候訊,期間須居住於報稱住址,更改住址須通知警方,並須交出駕駛執照及不得駕駛,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他可按法庭批准的安排定期到警署報到,以便因開會需要離開香港。 首項酒後駕駛控罪指,黃錦輝於2026年6月29日在新界沙田香港中文大學內的道路駕駛一輛展示登記號碼CS3233的私家車,其呼氣樣本錄得每100毫升呼氣含45微克酒精,高於法例訂明的每100毫升22微克酒精限度。 黃錦輝同時被控在同一地點危險駕駛。其餘兩項控罪則與當晚發生的交通事故有關。控方指,中大十一苑外近112A及112B車位發生意外,兩輛分別登記為RG6722及YB3598的私家車受到損壞,而黃錦輝涉嫌在事故後沒有按法例規定停車。


【前立法會議員黃錦輝被控醉駕、危駕等4罪 9.9沙田法院提堂】
前立法會選委界議員黃錦輝涉今年6月29日在中文大學校園發生交通事故。警方今日(3日)表示,經調查後已落案暫控黃錦輝酒後駕駛、危險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以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共4罪,案件將於下周三(9日)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黃錦輝事後辭任立法會議員,中大亦暫停其行政職務。 #黃錦輝 #醉駕 #危險駕駛 #沙田裁判法院 #眾講台HK #Hongkongervoice


【休班警署警長醉駕逾30公里 撞警車不報案再逆線 認8罪囚兩星期】
一名57歲休班警署警長飲酒後仍駕駛私家車,在東九龍總區總部停車場撞向一輛警車,令警車車頭受損及車牌脫落,但未有停車或報案,反而繼續駕車前往科學園。被告岑永賢早前承認危險駕駛、酒後駕駛及意外後沒有停車或報案等共8罪,今日(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兩星期、罰款2萬元、停牌兩年,並須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案情指,被告於今年1月6日晚休班後返回東九龍總區總部取車,當時步姿已呈「Z字形」。他駕車駛至停車場2樓時撞向停泊中的警車,私家車及警車均有損毀,但他沒有停車或通報,繼續駛離警署。翌日凌晨,他駛往科學園途中在大老山隧道一帶突然切線,並撞倒交通圓筒及交通標誌,再次沒有停車報案。庭上案情指,其酒後駕駛路程合共逾30公里。 警員其後聯絡被告查問警車損毀事件,他表示不清楚,其後再駕駛涉事私家車返回東九龍總區總部,途中一度逆線行駛。酒精呼氣測試顯示,被告每100毫升呼氣含46微克酒精,法定上限為22微克,即約為上限2.09倍。 辯方求情稱,被告服務警隊38年,曾任職反黑組,2023年退休後以合約形式繼續任職,過往沒有刑事定罪,駕駛紀錄良好,亦長期參與義工活動。


【醉駕富女楊蘭蘭疑用替身於警署報到】
楊蘭蘭因涉在悉尼玫瑰灣駕駛勞斯萊斯撞車,被控危險駕駛致人重傷等多項罪名,保釋條件之一是每周到玫瑰灣警署報到。 近期,有一名與她外貌相似的女子到警署前台自稱是楊蘭蘭,完成報到程序並手持保釋文件離開,被守候的記者拍攝及追問身分,記者質疑其真實身份時,該女子其後表示自己是「其他人」,惹來外界懷疑是一名「替身」代為報到,涉嫌「冒名頂替」。
澳州警方回覆媒體查詢時指,若有人冒充被告人代為履行保釋報到,屬非常嚴重的罪行,已就涉事女子的身份展開緊急調查。 有報道指,該女子在警署內曾被要求拉下口罩,供當值警員核對證件相片,當時警員未有提出異議,但事後因媒體片段及樣貌差異而引起調查。
案件源於2025年在悉尼富人區玫瑰灣發生的嚴重車禍,楊蘭蘭被指駕駛價值逾百萬澳元的勞斯萊斯與一輛商用車迎頭相撞,導致有人重傷。 楊現正面對包括危險駕駛致人重傷、疏忽駕駛致人重傷、拒絕酒精呼氣測試及未向警方提供個人資料等控罪,最高刑罰可達多年監禁,案件預計於本月底再開庭審理。


【機電工程署督察涉隱瞞債務詐騙互助社批出84萬貸款 准以5千元保釋】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機電工程署機械督察,指他涉嫌隱瞞向兩間財務公司借貸的債務,詐騙機電署儲蓄互助社批出3筆共84萬港元貸款。案件今(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4日再訊,以讓辯方索取法律意見。被告期間獲准以5,000港元保釋,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羅俊洪(50歲),為機電工程署機械督察,現已被停職。他被控3項欺詐罪,指他於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間,三度向機電工程署儲蓄互助社遞交貸款申請表,訛稱有關申報內容真確及完整,並聲稱本人沒有其他未清還債務,意圖詐騙以誘使該社批出貸款,涉款共84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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