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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查案期間向未成年女友提性要求 控方申加控一罪 被告「瞓晏咗」遲近1小時到庭】

9月25日
讀畢需時 2 分鐘

32歲男警羅嘉寶涉嫌在參與調查一宗刑事案件期間,私下接觸涉案人士未滿16歲的女友,向對方提出性要求及談及色情內容等,早前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周五(9月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加控一項控罪,指被告煽惑事主與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並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案件押後至10月8日答辯,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為STCC 3156/2026。被告羅嘉寶32歲,報稱公務員。原有控罪指,他於2025年5月9日至12日期間,身為香港警務處警員,在擔任公職過程中或與其公職相關的情況下,在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下故意作出不當行為。


控方案情指,被告當時是調查隊成員,參與處理一宗涉及女童X男友的案件,因而以調查人員身分接觸X。控罪指他涉嫌向未滿16歲的X提出性要求,與X通訊時涉及色情主題,以及向X披露與該項調查相關的資料。


案件8月28日首次提堂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多家傳媒當時報道,案件押後至9月25日,以待控方準備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被告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並須遵守不得離港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等條件。


警方當時回覆傳媒查詢表示,被告隸屬葵青警區,已被停職。警方又表示重視人員操守,對違法違紀行為會嚴正處理。


案件9月25日再訊時,控方申請新增一項控罪,指被告煽惑事主與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並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申請,案件押後至10月8日答辯。


不過,被告當日應訊時遲到近一小時。鄭官在庭上連番追問被告遲到原因,被告低聲回應;鄭官再問是否因為「瞓晏咗」,被告承認並表示「係,唔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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