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據報組專責小組向富豪追稅 部分小組「一對一」追蹤億萬富豪】
中國稅務部門據報正加強向富豪及大型企業追討稅款。彭博引述知情人士報道,當局正組建一系列專門追蹤富裕人士及徵稅的工作小組,部分小組甚至只負責一名億萬富豪,反映內地針對高淨值人士及境外資產的稅務執法力度正在增加。
報道指,有關小組並非單純由一般稅務人員組成,而是集合地方官員、稅務稽查專家,以至其他監管機構人員,追蹤相關人士的財產及稅務情況。
不過,部分中文報道對消息的轉述容易造成誤解。彭博並非報道國家稅務總局「僱用大量律師及稅務顧問」向富豪追稅,而是指中國部分超級富豪本身聘用大量律師、稅務顧問及顧問處理稅務及降低稅務負擔,當局因而需要增加專業力量應對。所謂近乎「人盯人」的情況,則是指部分專責小組據報只追蹤一名億萬富豪。
今次行動亦與中國近年加強處理居民境外所得及離岸財富的政策方向相符。中國財政部及稅務總局今年7月公布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規定,明確處理居民個人把股票、公司股權及房產等財產放入離岸信託,以及信託存續和終止時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問題。
官方解釋指出,中國居民個人原則上須就境內及境外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當局表示,部分人士過往利用設於資訊透明度較低或低稅負地區的離岸信託轉移資產、隱匿財富或逃避稅,因此有需要進一步明確相關徵稅規則。
按照新規,居民個人將公司股權、股票及房產等財產放入離岸信託時,相關財產增值部分可按「財產轉讓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適用20%稅率;離岸信託存續期間產生的部分財產轉讓、利息、股息及紅利所得,同樣涉及20%個人所得稅。
新規亦處理過往已設立離岸信託的稅務問題。官方表示,對離岸信託設立環節尚未繳納的稅款,原則上追溯至2023年1月1日起放入信託的財產;如涉及金額較大,稅務機關可依法延長追繳年限。至於2025年及以前年度部分未繳稅收益,亦須按規定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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