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認以假學歷報讀科大碩士判囚2個月 官斥行為自私損大學聲譽】
33歲持雙程證女子王宇陽承認以虛假學歷報讀香港科技大學碩士課程,並取得由科大提供的教育服務,周三(9月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2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批評,被告行為非常自私,不但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亦影響大學在國際間建立的地位及聲譽,對制度造成衝擊。
王宇陽早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控罪指,她於2022年2月4日至12月19日期間,在香港以欺騙手段誤導香港科技大學職員,訛稱自己擁有美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的學士學位,從而不誠實地取得科大提供的理學碩士教育服務。
案情顯示,科大於2021年10月收到以王宇陽名義提交的理學碩士(環球中國研究)課程申請。申請資料聲稱她持有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的學士學位,並附有學位證書及成績單等文件。科大相信資料真確,於同年11月取錄她。她其後在2022年2月開始上課,同年12月完成課程,並於2023年1月獲頒碩士學位。
科大其後發現她申請時使用的學歷證明有問題,向涉事美國大學查證後,得悉王宇陽從未入讀該校。科大其後撤銷已授予她的碩士學位並報案。
案情又指,王宇陽曾透過中介協助申請課程。她在警誡下承認從未入讀涉事美國大學,並曾支付人民幣50萬元予中介處理碩士課程及相關申請。她在辦理學生登記期間發現科大所保存的學歷資料與自己的實際文件不符,向中介查詢後獲告知,以她的真實學歷不能入讀有關課程。
被告一方早前表示,她當時已辭去工作,亦已支付學費及租金等開支,認為自己已作出不少犧牲,最終在知道申請所使用學歷屬虛假的情況下,仍然繼續入讀課程。
案件原本亦涉及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指王宇陽於2021年申請來港就讀的入境許可時,聲稱自己擁有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學士學位。該項控罪其後獲撤回,因此本次判刑只涉及她承認的「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
判刑時,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指出,被告坦白承認控罪以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是案件最主要的求情因素。不過法庭認為,被告的行為非常自私,她因事件需要付出的代價屬其行為所帶來的後果。
裁判官亦指出,事件並非只涉及被告個人取得教育服務,其行為亦會影響相關大學在國際間多年建立的地位及聲譽,並對制度造成衝擊。法庭同時考慮到被告的行為沒有剝奪其他申請人的學額,因此沒有將此列作加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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