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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休班警否認荔景站偷拍裙底 事主稱被手機觸碰後揭發】

9月28日
讀畢需時 2 分鐘

39歲休班警務人員何家俊,被指去年8月在港鐵荔景站扶手電梯上操作手機,涉嫌偷拍一名女子裙底,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他今日(9月2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否認控罪受審。女事主供稱,案發時感到腿部被硬物觸碰,轉身後看到被告彎腰並手持電話,其後質問對方是否偷拍。到場調查的女警則供稱,未有在被告手機相簿及垃圾桶內發現裙底照片。


案件由裁判官黃國輝審理。被告何家俊現年39歲,報稱公務員。控罪指,他於2025年8月1日,在香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X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X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一部手提電話;控罪並指他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有關行為,以及不理會有關行為是否獲得X同意。


女事主X在庭上憶述,案發當晚接近11時,她身穿及膝連身裙,在港鐵荔景站乘搭扶手電梯準備轉乘東涌綫。期間,她感覺膝蓋後方的腿部位置被硬物觸碰,形容該物件沒有溫度及有角。


她轉身查看時,看到被告手持一部手機。據其證供,被告當時彎腰,手機位於其裙子下方。她其後質問被告是否偷拍,被告隨即把手機收回並離開。


女事主其後尾隨被告並呼叫求助。一名男途人張明亮聽到呼救後介入,協助截停被告。張在庭上供稱,當時曾聽到女事主求助,遂協助將被告截停。


辯方盤問男途人時則指出,被告當時曾表示自己沒有偷拍,亦曾嘗試打開手機。張表示,他不清楚被告當時嘗試開啟手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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