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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當值時藏毒 官判感化令】
一名35歲已停職男警去年在葵涌警署當值期間被揭發藏毒,首次被判罰款及12個月感化令,惟在感化令期間再次涉藏毒,因而被判監禁4個月。違反感化令一案於今日(2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接納進度報告,決定將感化令延長至28個月,並附加特別條件,要求被告完成於石鼓洲康復院12個月的自願居住訓練。鄭官寄望被告能順利完成感化令,並叮囑他「唔好再誤入歧途喇」,被告則回應「多謝法官閣下」。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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