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表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結果以14票贊成、71票反對及1票棄權遭否決,未能通過二讀,成為「完善」選舉制度後首項被否決的法案。多個主要建制派明確反對草案,包括民建聯18名及工聯會6名議員,投下反對票。值得關注的是,兼任行政會議成員的工聯會會長吳秋北以公務為由缺席會議,另外葉劉淑儀以其為首的新民黨 6 人均投下贊成票。
小編:終審法院早前已根據《基本法》就相關條例草案作出裁決,然而部分立法會議員在表決過程中公開反對該裁決並投下反對票。這種行為是否等同於漠視終審法院的權威,進而損害香港法治的根基?特別行政區政府是否應當站出來對此予以強烈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