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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經營外圍賭波接逾340萬賭注 區院裁定罪成押後判刑】
一名59歲男子涉嫌經營非法外圍賭波業務,涉案金額逾340萬元。案件今日(9日)在區域法院裁定罪名成立,被告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求情及判刑。
被告賴國驃(59歲)被控於2016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間,涉及經營與足球賽事有關的非法外圍投注業務,其間從多名客戶收受共超過340萬元賭注。他今日被裁定兩項「收受賭注」罪名成立,違反《賭博條例》第7(1)(a)條。暫委法官韋漢熙押後案件至本月23日處理求情及判刑程序,期間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廉政公署調查期間,亦揭發一名時任警長涉嫌收受賄款及從事非法賭博活動。該名警長被指曾就一宗警方調查收受50萬元賄款、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以及參與非法外圍投注。該警長早前已分別就貪污及詐騙等罪名被起訴,最終被判監禁18個月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Tony


【男警訛稱健身教練呃54日病假 欺詐罪成判囚半年】
一名男警涉嫌於2019年向醫生虛報職業為健身教練,騙取54日有薪病假,被控一項欺詐罪,早前經審訊後,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6個月。
32歲被告譚順維,報稱警員,被指於2019年10月17日向醫生曾文謙虛假聲稱自己為健身教練,表示不可能從事輕量工作,意圖詐騙並誘使對方建議批出由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4日共54天病假,令他可繼續支取薪金,從而獲取利益。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被告口供前後不一,形容其證詞為「一堆謊言」,指其犯案動機與當時社會運動有關,2019年社運高峰期,「警察工作壓力之大,大家都會理解」,若被告因小腸氣無法從事劇烈工作,可要求發出「輕工紙」,讓警隊釋出人手安排其他警員上前線,惟被告卻直接要求開出更多病假。官又強調,若被告在病假期間遊玩或做兼職,將屬加刑因素,而被告要求發出更長的病假,正正是因為他不想上前線。
辯方求情稱,被告於2013年加入警隊,是家庭經濟支柱,與妻子育有兩名子女,被裁定罪成後前途盡毀;涉案金額僅約4.6萬元,而被告在獲批病假期間只是在家休養,並無外遊或從事兼職工作。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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