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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因不誠實使用電腦改認罪 望法官判社服令】
現年36歲前警員被控於2023至2024年間,在香港仔警署不誠實取用電腦資料,今日(2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控方指,被告於2022年3月與同事發生爭執,期間激動揮舞原子筆,被同袍銬上手銬送往青山醫院治療。復工後,被告未獲授權下,進入警隊調查系統339次,查閱多宗相關案件資料,包括自身案件。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承受壓力而犯案,目的是搜集資料以作內部投訴及提出索償,並表明被告現已感後悔。裁判官高偉雄應辯方要求,將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惟質疑被告精神狀況或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案件押後至11月5日判刑,被告須繼續還押。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大學畢業,現失業靠散工維生,月入月入4,000至20,000港元。2019年確診抑鬱,2022年爭執事件加劇「情緒不穩」,計劃再進修,求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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