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本月25日起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車輛需扣安全帶 無扣最高罰500元】
為進一步提升行車及乘車安全,於1月25日起實施新規,要求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輛的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同時限制駕駛座前放置流動裝置的數量。
運輸署今日(星期四)表示,屆時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之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及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以及特別用途車輛(如工程車輛等)的司機及乘客座位,均須安裝安全帶。乘坐上述車輛的乘客,若座位已設有安全帶,必須全程佩戴。
違例車主、司機或乘客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所有乘客須自行負責是否佩戴安全帶;但若15歲以下乘客在貨車後排或特別用途車輛乘客座位未有佩戴安全帶,而司機仍繼續駕駛,司機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
此外,新規例同日生效,規定任何司機駕駛時不可在駕駛座前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流動電話、平板電腦或手提電腦。每部裝置的屏幕對角線長度不得超過19厘米,並不得阻礙司機觀察前方路面、交通情況,或影響用於觀察路況的鏡面、儀器或攝像顯示器。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Tony
bottom of 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