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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子疑用泰國假畢業證申請優才來港 裁判官准以10萬元保釋】
一名39歲持雙程證的內地女子,涉嫌以泰國先皇理工大學的假畢業證書,經中介申請「優才計劃」來港,現正被控「安排使用虛假文書」罪,在沙田裁判法院候訊。 被告劉碧璇,39歲,持雙程證來港,被指透過中介公司,以一張看似由泰國先皇理工大學簽發的畢業證書,申請優才計劃來港居留及入境許可。
控方指她於2024年12月25日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涉案畢業證書屬虛假,仍安排將該文件提交入境事務處,意圖誘使入境處處長及相關人員接納為真,並據此審批其優才及入境申請,因而被控一項「安排使用虛假文書」罪。
控方在庭上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以待向有關海外大學進一步核實學歷真偽,並不反對被告保釋,建議以10萬元現金及10萬元人事擔保、不得離港等條件釋放;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最終接納建議,批准被告在相關條件下獲准保釋候訊。

Tony


【本月25日起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車輛需扣安全帶 無扣最高罰500元】
為進一步提升行車及乘車安全,於1月25日起實施新規,要求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輛的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同時限制駕駛座前放置流動裝置的數量。
運輸署今日(星期四)表示,屆時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之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及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以及特別用途車輛(如工程車輛等)的司機及乘客座位,均須安裝安全帶。乘坐上述車輛的乘客,若座位已設有安全帶,必須全程佩戴。
違例車主、司機或乘客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所有乘客須自行負責是否佩戴安全帶;但若15歲以下乘客在貨車後排或特別用途車輛乘客座位未有佩戴安全帶,而司機仍繼續駕駛,司機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
此外,新規例同日生效,規定任何司機駕駛時不可在駕駛座前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流動電話、平板電腦或手提電腦。每部裝置的屏幕對角線長度不得超過19厘米,並不得阻礙司機觀察前方路面、交通情況,或影響用於觀察路況的鏡面、儀器或攝像顯示器。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Tony


【機電工程署督察涉隱瞞債務詐騙互助社批出84萬貸款 准以5千元保釋】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機電工程署機械督察,指他涉嫌隱瞞向兩間財務公司借貸的債務,詐騙機電署儲蓄互助社批出3筆共84萬港元貸款。案件今(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4日再訊,以讓辯方索取法律意見。被告期間獲准以5,000港元保釋,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羅俊洪(50歲),為機電工程署機械督察,現已被停職。他被控3項欺詐罪,指他於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間,三度向機電工程署儲蓄互助社遞交貸款申請表,訛稱有關申報內容真確及完整,並聲稱本人沒有其他未清還債務,意圖詐騙以誘使該社批出貸款,涉款共84萬港元。

Tony


【牌照事務處明起取消現場派籌 下周一推「電子即日籌」】
運輸署今日(7日)表示,因有市民濫用現場派籌制度,為防止影響其他牌照申請及加強秩序管理,位於金鐘統一中心的香港牌照事務處將由明日(8日)起,取消「免試簽發」現場派籌安排。署方並將於下週一(12日)起推行「電子即日籌」服務,全面取代現場派籌,以優化申請程序並應付不斷上升的服務需求。
運輸署解釋,新安排旨在提升程序透明度及效率,確保有需要人士能在公平、有序的情況下使用服務。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可於1月12日起,透過網上系統索取「電子即日籌」,毋須到場排隊。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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