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今天(15日)就黎智英《國安法》案件作出裁決,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面對的三項控罪全部罪成。
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法官在裁決中指,控方已證明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及「重光團隊」成員串謀,透過《蘋果日報》發布煽動性文章,並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法官杜麗冰在裁決中指出,不論《國安法》生效前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都是尋求推翻中共政權,即使最終要犧牲香港利益亦在所不惜。
她強調,在《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改以較為隱晦的方式表達其意圖,但其根本目的並無改變,並表示信納黎是整起串謀活動的主腦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