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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篡改國歌歌詞 青年上訴得直】
【涉篡改國歌歌詞 青年上訴得直】
被裁定煽動及侮辱國歌、國旗罪成、判入教導所的青年徐凱駿(21歲),不服刑罰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日(18日)頒下裁決,法官黎婉姫認為案件情況特殊,撤銷原審教導所令,裁定上訴得直,法官將稍後頒布書面判辭。
案情指,徐於2020年5月至9月期間,在網上討論區及影片平台發布篡改國歌歌詞的影片及帖文,並發表具煽動性言論。他早前承認一項煽動罪及三項侮辱國歌、國旗罪。
辯方在上訴庭指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相關煽動罪屬可判處緩刑的罪行,而徐在判刑前已被還押約兩個半月,之後在上訴前再於教導所羈留七個月,合共被羈留約九個月,認為已具足夠阻嚇性。
辯方又舉例,過去兩宗涉及侮辱國歌的案件,被告經審訊定罪後分別被判監八星期及社會服務令;徐現時亦因年齡超齡,已不宜再被判入教導所或勞教中心,法庭宜考慮改判短期監禁或緩刑,黎官休庭考慮後,在下午宣判裁定上訴得直,法庭稍後將頒布書面理由。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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