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兩張立法海報損壞男子認罪 裁判官接納報告判社服令】
一名23歲無業青年因一時貪玩,損壞兩張立法會選舉宣傳海報,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毛志傑(23歲,無業)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情指2025年11月19日下午6時許,他於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天橋,徒手損壞兩張選舉事務處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海報邊角,海報印有「投入選舉 共創未來 立法會換屆選舉」字樣。
警員於11月22日上午巡邏時發現海報損壞,閉路電視片段鎖定被告。被捕後,他在警誡下稱「好玩」而犯案,早前承認控罪。
法庭早前索取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今指報告建議判80小時社服令。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表示,被告本擬探望父親,一時貪玩撕海報,無犯案動機,又引報告指被告無案底、重犯機會低,接納建議判社服令。

Tony
bottom of 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