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News & Opinion Blog
主頁
新聞聚焦
More
Use tab to navigate through the menu items.
【前警司被判社服令不滿意 提出定罪上訴】
警司陸振中被裁定危險駕駛及襲擊兩罪成立。案情指, 2022 年 6 月陸與同僚晚飯飲酒後企圖駕車離開,期間襲擊前來阻止的男督察,並咬傷其中指。法官判處陸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6個月,並須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陸振中先前就定罪提出上訴,律政司亦對其判刑申請覆核,該案聆訊尚未排期。
Tony
Back to Top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