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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關女高級關員「秘撈」騙薪 判囚10周放棄上訴即時入獄】
前中國香港海關女高級關員李桂華因疫情期間瞞報兼職詐騙薪金,被裁定欺詐等罪名成立,她於最新聆訊中放棄刑期上訴並主動撤銷保釋,即時入獄服刑。
李桂華案發時為海關女高級關員,其後已離職。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她被編配在家「候命」工作期間,先後約28次外出參與醫療輔助隊抗疫等有薪工作,沒有申請休假卻照領海關薪金,被控「欺詐」及「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兩項罪名,涉及在申請兼任外間工作表格上作出虛假申報。
案件涉及她詐騙海關約1.9萬元薪金,另外她瞞報在醫療輔助隊工作,涉約10萬元津貼。經審訊罪成後,她被判監禁約十星期,法官批評其行為嚴重違反公務員誠信原則,損害公眾對紀律部隊的信心。
李桂華其後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並於高等法院進行程序。惟於最近一宗聆訊,她決定放棄刑期上訴、僅保留定罪上訴,同時主動要求撤銷保釋,法官隨即批准,她即時被還押服刑。

Tony


【紫荊詐騙案 前黨員大話連篇判囚15個月】
紫荊黨主席李山及其他成員4年前委託時任男黨員收購慈善機構,東區裁判法院於今日(27日)判決。被告為紫荊黨一名前男黨員,4年前被委託收購一間慈善機構,惟涉嫌以約47萬元收購價款中詐騙19萬元差價,被控欺詐罪。
審訊期間,被告堅決否認侵吞款項,更辯稱曾為紫荊黨墊支1萬元訂金,但法官鄭潤聰指出其供詞前後矛盾,質疑一名兼職員工月薪僅8000元,為何會墊付超過月薪的訂金,更反覆表示不清楚該款項是否已償還,令證供毫無邏輯可言。
鄭官亦提及被告曾向黨員自願承認欺詐,但在庭上表現失實,批評被告「大話連篇」,行為違反誠信且無悔意。裁判官最終裁定被告欺詐罪成,判處監禁15個月。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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