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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駿興涉非禮及非法性交案 第八日審訊施否認指控】
曾任青年民建聯副主席、元朗區議員施駿興涉嫌非禮及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案,於周三(5日)進行第八日審訊。
事主供稱,2011年3月到達施的住所,傾談30分鐘後開始親吻,施脫去其校服,其後兩人性交約30分鐘。辯方質疑為何不擔心施的父母在期間回家?事主稱施「實牙實齒話屋企人未返」,故她相信施的說法。
辯方出示相片,質疑當次性交事件發生時,事主與施乘搭港鐵往尖沙咀。但事主否認,稱無法確定相片拍攝日期,但肯定非當日。辯方資深大律師林穎茜續盤問事主X,X表示2008年11月高山道公園非禮事件後,施主動表示送她回家,並陪同施等巴士。步行至巴士站約10分鐘,途經多人,但她未曾向他人表明施有不當觸摸。她否認與施步行至巴士站一事未發生。
X同意2011年3月14日當日下午5時30分,自己與施均打算發生性行為,抵達施在天水圍住所後,兩人傾談30分鐘,施開始親吻及脫去其校服,對其親吻不感意外,但表示「佢越錫越肉緊,就除埋我件校服」。兩人性交約30分鐘,於下午7時30分一同離開住所。

Tony


【施駿興申請換官被駁回 官指:不必要的延誤】
元朗區議員施駿興涉嫌非禮女童及與其非法性交一案,辯方早前申請更換法官,該申請今日(3日)在區域法院作出裁決。陳廣池引述,辯方指控他在4天的審訊期間多次插入主質問答,共達48次,形容如「進入格鬥場」,並指他曾預先裁定事主的供詞。陳廣池反駁說,辯方的論點是「以偏概全」,不足以證明他在整個審訊過程中存在實質或潛在偏見。
陳又指,辯方的申請造成不必要的延誤,導致事主作供受到干擾,同時批評辯方對其預先裁定的陳詞「有亂扣帽子之嫌」。強調,作為擁有18年資歷的法官,他會秉持司法誓言,做到「無懼、無私、無偏、無欺」,秉公審理此案。案件將押後至本年11月4日續審,屆時將會繼續處理事主的證供。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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