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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訛稱健身教練呃54日病假 欺詐罪成判囚半年】
一名男警涉嫌於2019年向醫生虛報職業為健身教練,騙取54日有薪病假,被控一項欺詐罪,早前經審訊後,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6個月。
32歲被告譚順維,報稱警員,被指於2019年10月17日向醫生曾文謙虛假聲稱自己為健身教練,表示不可能從事輕量工作,意圖詐騙並誘使對方建議批出由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4日共54天病假,令他可繼續支取薪金,從而獲取利益。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被告口供前後不一,形容其證詞為「一堆謊言」,指其犯案動機與當時社會運動有關,2019年社運高峰期,「警察工作壓力之大,大家都會理解」,若被告因小腸氣無法從事劇烈工作,可要求發出「輕工紙」,讓警隊釋出人手安排其他警員上前線,惟被告卻直接要求開出更多病假。官又強調,若被告在病假期間遊玩或做兼職,將屬加刑因素,而被告要求發出更長的病假,正正是因為他不想上前線。
辯方求情稱,被告於2013年加入警隊,是家庭經濟支柱,與妻子育有兩名子女,被裁定罪成後前途盡毀;涉案金額僅約4.6萬元,而被告在獲批病假期間只是在家休養,並無外遊或從事兼職工作。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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