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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督察訛銀行追債向同袍借13萬 涉欺詐及防賄罪】
一名44歲警隊高級督察鄧俊豪,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欺詐罪及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
控方案情揭露,鄧俊豪涉嫌於2023年11月12日至20日期間,向同袍高級督察郭俊希訛稱某銀行要求他即時償還按揭貸款,意圖誘使對方借出共13萬港元。調查顯示,該銀行實際並無發出即時清還按揭的要求,鄧其後僅歸還5萬元,其餘欠款問題成為案件爭議焦點。
另一項控罪涉及鄧俊豪於2024年1月7日,在未獲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下,向直屬下級警員黃榮立索取並接受1萬港元貸款,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廉署強調,公務員包括警務人員向下屬借貸,若缺乏適當許可,即屬違法行為。

Tony


【前警員因不誠實使用電腦改認罪 望法官判社服令】
現年36歲前警員被控於2023至2024年間,在香港仔警署不誠實取用電腦資料,今日(2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控方指,被告於2022年3月與同事發生爭執,期間激動揮舞原子筆,被同袍銬上手銬送往青山醫院治療。復工後,被告未獲授權下,進入警隊調查系統339次,查閱多宗相關案件資料,包括自身案件。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承受壓力而犯案,目的是搜集資料以作內部投訴及提出索償,並表明被告現已感後悔。裁判官高偉雄應辯方要求,將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惟質疑被告精神狀況或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案件押後至11月5日判刑,被告須繼續還押。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大學畢業,現失業靠散工維生,月入月入4,000至20,000港元。2019年確診抑鬱,2022年爭執事件加劇「情緒不穩」,計劃再進修,求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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