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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駕駛警察私家車撞越南漢 送院不治獲保釋侯訊】
一名46歲男警涉嫌今年5月駕駛警察私家車在旺角撞倒一名越南籍男子,導致對方傷重不治,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獲押後至明年1月29日再訊,待進一步調查。
被告周偉傑,被控於2025年5月29日在旺角彌敦道南行與太子道西交界處,不小心駕駛一輛政府車輛。裁判官曾宗堯批准控方押後申請,期間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須居於報稱地址。
案情指,一名60歲越南籍男子當日在現場遭涉案車輛撞倒並捲入車底,送院後不治。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8(1)條,不小心駕駛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Tony


【男高級督察非禮女同袍罪成 判囚及罰款六千元】
56歲男高級督察被指今年2月在紅磡警署內擁抱女下屬並觸碰其臀部,被控普通襲擊及非禮兩罪。他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日(1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判監9星期及罰款6000元。裁判官丘國新判刑時斥責被告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更是在上司侵犯下屬的情況下犯案,屬加刑因素,但考慮其為初犯,酌情減刑。被告准以5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
丘官在裁決中指出,被告於審訊中臨時加插新情節,可信性極低。據被告供稱,他事發時指示女事主X伸出雙手,兩人雙掌在空中水平相對,期間他以此舉例解釋案件分類,X則擺動手掌回應。然而,丘官指被告在案發翌日的錄影會面中並無提及此事,辯方盤問女事主時亦未提出相關情節,認為此屬臨時加插之詞,難以置信。
此外,辯方盤問時僅提及「數白欖」數證物的情節。被告其後在主控官盤問下稱,兩個情節先後發生,早前「漏咗」未提。丘官不接納此說法。案中,被告一度堅稱未曾觸碰X的手,但控方引述錄影片段中,被告曾表示不肯定在「數白欖」時有否「揩到」對方,又稱不知X會否意外觸碰他。丘官認為,若真有接觸,被告應能感覺得到,指其說法難以令人信服。

Tony


【高才通案 雙程證女虛報資料透過 「高才」申請家人來港】
一名36歲內地女子涉嫌於去年申請「高才通」計劃的香港居留入境許可時,串謀他人在申請表格虛報資料,騙取一家五口獲批准在港逗留。原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控方今早於沙田裁判法院將控罪修訂為「串謀詐騙罪」。辯方申請押後答辯至11月20日,以待索取相關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期間,被告續以五萬元現金保釋候訊。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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