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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師於警署外牆塗鴉 被指挑戰執法機關判囚兩月】
一名38歲紋身師早前在旺角警署外牆塗鴉「8964」字樣,被控刑事損壞罪。他早前承認控罪,案件今日(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劉綺雲指被告行為具挑釁性,形容是「刻意挑戰執法機關」,最終判處入獄兩個月。
案情指,事件發生於今年10月。被告起初聲稱因感情問題及飲酒影響,在牆上塗寫女友生日數字;惟其後改口,稱因擔心日期敏感而編作理由,並否認行為與政治有關。裁官判刑時指出,刑事損壞罪最高可判監10年,可見其性質嚴重。官指,在量刑時不會考慮字樣背後是否涉及政治,只會根據行為本質判刑。
法官指,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案發時精神正常,與同行者有交流、步伐如常,未見受情緒或酒精影響。畫面亦見他「邊行邊望牆」,最終停下塗鴉,位置與外牆其他圖案相隔一段距離,顯示並非衝動所為,最終判處監禁3個月,因被告認罪獲扣減刑期,需即時入獄2個月。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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